纳税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上述非常规经营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加上常规经营项目所得乘以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纳税。核定征收方式包括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和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实施中,税务部门将优先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能够正确计算(验证)总收入,但不能正确计算(验证)总成本;
(二)、能够正确计算(核实)总成本,但不能正确计算(核实)总收入的;
(三)、通过合理的方法,可以计算和估计纳税人的总收入或总成本。
纳税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应当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确定和征收的计算方法:如果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税所得率确定和征收的,则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x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1-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中还包括哪些其他收入项目
1、企事业单位技术收入减免税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技术收入免税申请表》为准。所有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入,按非技术收入规定缴纳。
2、企业在建项目试运行收入,应纳入待征税总收入,不得直接抵销在建工程费用。
3、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证券交易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并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收入不得销户和隐匿。
4.外贸企业在计算因汇率合并而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因实施新的外汇管理制度而产生的汇率变动时,可以进行调整,并在5年内按直线法转移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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