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充分利用抵扣政策很多人,以为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实现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殊不知,营改增后,可以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发票,还有4大类:
i.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发票”;ii. 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iii. 符合规定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iv. 符合规定的“完税凭证”。
2. 利用计税方式差异小规模、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查账征收等都会影响纳税额,需要进行复杂的计算后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方便起见,后期我会分享一个微信小程序,方便查阅或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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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理安排交税责任发生时间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i.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ii.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例:公司3月份销售设备3000万,3月前未采购原材料,但计划在4、5、6月分别采购500万配件。那么,直接收款方式,需要纳税510万,而分期收款方式,则可节省200多万。
操作中注意“三流”一致,否则涉嫌违规。
5. 利用混合销售做节税筹划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是: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但其他单位和个人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6. 税务筹划,创造低税率业务条件许多企业并非生来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这就需要企业为自身创造条件,制定一些纳税优惠政策来达到利用优惠政策合理节税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税务筹划。
例:某钢铁生产企业生产原料主要为废旧钢铁,原料主要从本地的个体收废处收购.按现行税收政策,从个人收废处收购废旧物资,除专门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可按收购额10%计提进项税额外,工业企业是不能抵扣的。如何减轻这部分负担?我们将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独立为一个公司,持有废旧物资经营经营许可证。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时可按收购额10%计提进项,再按市场价格将收购的废钢铁销售给钢铁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企业分拆后,相当于钢铁企业购进的废钢铁可以正常的手续抵扣进项税额了。
7. 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关联企业之间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根据税率不同,“合理”制定的价格。换句话说,高税率企业,在向其低税负的关联企业购进产品时,有意抬高进货价格。
注意“合理”二字,别触碰红线。可参考此文:盘点|稽查系统会做哪些检查发现增值税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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